关于做好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作者:陈志刚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19-01-16 浏览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19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寒假时间。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9年1月21日(周一)放寒假,2月27日(周三)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3月4日(周一)学生上课。

2.2019年2月28日(周四)召开中共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做好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假期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学校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保证假期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后勤处、资产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假期工作,对用水、用电、用气、供暖、物资供应、设备运行、学生公寓、校园安全等要认真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灾、防盗,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学校正常运行,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饮食安全。

三、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完成任务,不得脱岗和空岗。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值班,务必提前向带班校领导请假批准,并在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内中层干部之间安排调换,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寒假中层干部值班表将发布在学校协同办公网OA通知公告中。

中层干部寒假出国请假须提前按相关程序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其他原因离津须通过学校协同办公网(OA)处级干部请假流程办理。离津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四、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1.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学生生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假期留校学生遇到的困难。

2.学生处要精心安排,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3.后勤处要妥善安排假期食堂工作,保证师生用餐质量。

五、各单位要做好“两节”期间对困难职工的送温暖工作和对离、退休同志的慰问工作。

六、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2月4日(除夕)在岗职工和在校学生的慰问工作。

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杜绝不正之风。

八、其它事项

1.1月23日(周三)之前,各学院(部)将试卷评阅、成绩登统等工作进行完毕。

2.寒假期间后勤各服务网点开放时间见后勤处通知。

3.寒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见图书馆通知。

4.寒假期间邮政服务中心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2:00)照常工作(2月4日-2月10日除外)。

5.寒假期间校园网正常使用。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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