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处召开处务会,依据学科、专业需求及现有人员状况审核应聘人资格并提出初审意见。
2、人事处负责将 应聘人员的简历、科研成果资料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二级学院(部)意见、人事处初审意见 ,一并提交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人事处及时通知二级学院(部)及申请调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