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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直接来我院签署协议

( 1)毕业生需来我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签署协议。

毕业生乘 658 路, 676 路, 22 路, 673 路公交车均可直达我院。

我院体检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 10 : 00 之前,请于早晨空腹直接到我院校医院体检。

体检合格后持体检报告单(需校医院院长盖章签字)来人事处签署协议。

( 2 )人事处与毕业生签署协议。

毕业生需携带以往取得的各种毕业、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应届毕业生协议书(一式三或四份),毕业生推荐表到人事处按规定签署就业协议。

同时须交纳 1000元保证金,报到时退还。

由于协议还须天津市教委审批盖章,所以毕业生须留下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便于以后寄送协议。

( 3)人事处将签署过的协议返还给毕业生,毕业生回所在学校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协议。

( 4)毕业生将签署完的协议寄(送)给人事处一份备存。

2.毕业生以寄送的方式签署协议

( 1)如果路途遥远,毕业生可先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全面体检,毕业生可凭全面体检合格证明作为参考签署协议,在报到时还须在我院体检合格后方可报到。

( 2)毕业生在签署协议前应提供以前所 取得的各种毕业、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 3 )毕业生将协议书(一式三或四份)、体检合格证明及 1000 元保证金一并寄送到天津商学院人事处(邮编 300134 ),毕业生应填写好协议中本人应填写的部分并签字,同时留下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人事处在审批后将签署完的协议再寄送给毕业生。

( 4)人事处将签署过的协议返还给毕业生,毕业生回所在学校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协议。

(5)毕业生将签署完的协议寄(送)给人事处一份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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