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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毕业生需来我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签署协议。
毕业生乘 658 路, 676 路, 22 路, 673 路公交车均可直达我院。
我院体检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 10 : 00 之前,请于早晨空腹直接到我院校医院体检。
体检合格后持体检报告单(需校医院院长盖章签字)来人事处签署协议。
( 2 )人事处与毕业生签署协议。
毕业生需携带以往取得的各种毕业、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应届毕业生协议书(一式三或四份),毕业生推荐表到人事处按规定签署就业协议。
同时须交纳 1000元保证金,报到时退还。
由于协议还须天津市教委审批盖章,所以毕业生须留下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便于以后寄送协议。
( 3)人事处将签署过的协议返还给毕业生,毕业生回所在学校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协议。
( 4)毕业生将签署完的协议寄(送)给人事处一份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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