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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院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津商院党发[2002]29号)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据《2002年党政工作要点》,特提出我院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一、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根本要求,积极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素质优秀、勇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二、加强我院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师德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师德建设作为学院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看到,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与我们所肩负的培养目标相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就是带有根本性和基础性的一项工作。应当引起全院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我院师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3、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水平、治学态度和品行师表对学生的全面发展都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应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这既是培养目标向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教师应热爱教育、勇于奉献,这既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内在的要求,也是不断提高自身教学能力的需要;教师应严谨治学、认真施教,端正学术风气,这既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也是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教师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既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也是教师以身立教的基本出发点。(天津商学院师德规范见附件)。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建设工作
  4、通过在广大教师中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活动,自觉履行《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中对教师的要求。在教育活动中要注重引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教学观、人才观、质量观,树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严谨执教、精心育人的风尚。激发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同时,要注重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尽快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
  5、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教师素质大家谈”、“爱岗敬业你我他”等座谈研讨活动,激发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爱校爱生的意识和情感。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确立严于律己、严谨治学、严格要求学生的责任感,把教书育人的要求具体化和形象化。“两课”教师在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要起表率作用。
  6、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深入课堂的听课制度。每学期院级领导听课不得少于3次,教学和教学主管部门领导不得少于5次。听课后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每学期末由教务处集中检查《听课笔记》并写出汇总报告,报院领导并向教学单位反馈有关意见。每学期院长办公会至少有一次专题研究课堂教学情况的会议。
  7、各教学单位须要求教研室组织教师对每学期所开课程,就其教学状态、教学效果开展教学交流和质量评价活动,鼓励和督促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要积极培养、发现和树立“教师楷模”,开展评选先进、表彰优秀活动,用榜样的力量鼓舞和激励教师认真履行职责。

  五、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8、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教育是基础。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师德建设教育活动。既要坚持学习领会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师德建设的要求,又要善于运用身边的典型事例激励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学期都应有一定的时间组织教师开展主题突出的教育活动。此项工作应纳入教学单位党总支的工作内容。
  9、建立必要的评教制度。在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中,每位教师都应联系自己在政治思想素质、敬业精神、治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的实际,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总结交流,激励教师从严要求,取长补短。考核量化指标有关师德要求的项目要专项汇总,并作为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要求的评价依据和评选“教师楷模”的依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
 

  六、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0、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是抓好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为推进我院师德建设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教学部门党总支书记参加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院师德建设工作。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院的组织协调工作。
  11、各教学部门党总支书记作为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舆论氛围,并组织力量认真落实,形成一支教学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工作得力的管理队伍。
  12、各教学部门院长(主任)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工作的基本职责,在组织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具体的措施加以落实。
  13、要充分发挥各教研室党支部在师德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教师既要在教学活动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又要带动其他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达到教书育人的要求。教研室党支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支部活动、组织生活、最佳党日活动、党员责任区等要求中具体落实。党支部书记在师德建设中要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发挥重要作用。

                            二OO二年十月廿二日
附件: 天津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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