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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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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技术类竞赛参赛说明
2026-04-07

一、竞赛时间

开赛时间:2026年3月

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0日

初赛、决赛时间:预计7月初举办初赛,8月中旬举办全国总决赛。

二、赛区划分

第二十一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划分八大赛区与港澳特别赛区:

东北分赛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华北分赛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西北分赛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华中分赛区: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华东分赛区: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

上海分赛区:上海市

西南分赛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华南分赛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港澳特别赛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二)主办单位: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中国电子学会

(三)承办单位:

东北分赛区: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北分赛区:天津工业大学

西北分赛区:西安工业大学

华中分赛区:湘潭大学

华东分赛区:安徽大学

上海分赛区: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市电子学会

西南分赛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华南分赛区:深圳大学

光载信息专项赛: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通感算智融合与数智化应用专项赛:北京邮电大学

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上海新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程序

(一)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分六个阶段:竞赛筹备与通知发布阶段、分赛区成立与竞赛宣传阶段、参赛报名与参赛作品提交阶段、分赛区选拔阶段、全国总决赛评审及颁奖阶段、竞赛总结阶段。

(二)各参赛队应在6月20日24:00前按照参赛要求,在竞赛官方网站完成注册、组队、报名及作品提交。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为国内具有正式研究生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已确认录取资格的大四本科生。

(二)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赛队中最多允许有一名是本科生,但必须事先向竞赛组委会申请并经过批准,本科生参赛申请详见官网附件下载专区。

(三)竞赛以参赛队为基本报名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参赛团队成员应是有实质贡献的个体,不允许成员挂名。如发现挂名现象,组委会将永久取消挂名参赛者参赛资格,并向各参赛单位通报,请各位参赛者相互监督。

(五)竞赛分为技术竞赛和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两大部分,两部分竞赛相互独立,组队、报名、评审、奖励工作均分开进行,互不影响。

(六)一支参赛队伍中,指导老师一名或两名,队长一名,队员一名至两名,每位指导老师至多指导两支参赛队,每位参赛队员只能加入一支参赛队。

(七)组队时,由队长确认指导老师顺序和队员顺序,此顺序依据参赛贡献大小确定。获奖证书将严格按照组队顺序制作,不再更改。

(八)跨校组队时,获奖证书单位默认以队长所在单位为准。若添加第二完成单位,应确保该单位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学生参赛,并于报名期间向组委会邮箱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按参赛学生所属学校顺序予以标注。

(九)参赛队伍经过所在参赛单位同意后,在竞赛官网上完成注册、组队报名、缴费及作品提交。

(十)参赛单位设立研电赛工作小组或联络人,在竞赛官网注册参赛单位管理员账户,负责本参赛单位参赛团队的资格审核和信息管理。

(十一)竞赛报名费由主办及秘书处单位中国电子学会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报名费原则上每支参赛团队500元人民币,各分赛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出具官方通知。

(十二)技术竞赛报名时,要求在报名页面填写描述作品创新点的作品简介,并填写最能说明作品创新点的三个创新关键词及成员分工说明。

(十三)报名截止日期前,竞赛网站上填写的参赛队员、队员顺序及参赛作品信息均可变更,报名截止日期后,参赛队员及参赛作品不可变更,进入决赛后,参赛队可改进、完善其参赛作品,但不可更换参赛作品内容和参赛队员。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参赛队需向组委会提交变更申请,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变更。擅自变更参赛信息的参赛队,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赛事相关事宜

1.大赛官网:https://cpipc.acge.org.cn/cw/hp/6

2.我校参赛队请加入qq群(群号:168169204)了解相关信息及后续通知。

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作者:张孟凯 编辑:张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