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红桥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来源:法学院  作者:艾娟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24-02-29 浏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2月27日,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会。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齐恩平、法学院党委书记梁泽军、院长沃耘及学院相关教师,红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亚强及各部门主任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现场

齐恩平介绍了学校和学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商业大学法学院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与红桥法院在家事法庭心理干预机制、实践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此次签订合作协议意味着双方的合作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他希望,双方持续加深友谊,赓续合作精神,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期待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深入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副校长齐恩平讲话

周宏介绍了红桥法院的基本情况和在家事法庭心理干预、法官培训、法学研究等方面的需求。她指出,红桥法院是天津市家事审判的先行试点单位,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称号。她表示,区法院与法学院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这次签约旨在建立一个更高、更好的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合力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促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

红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讲话

法学院院长沃耘与红桥法院副院长贾亚强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充分开展法院优质实践教育资源与高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间的深入合作,实现法治人才培养和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向驱动。

院校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互派人员讲学授课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此次校院合作,双方将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共同培育法治人才、破解司法难题、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对于进一步加强法院理论实务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大助力。(审稿:梁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