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作者:刘明阳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20-07-03 浏览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20年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暑假时间。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0年7月6日(周一)放暑假,9月2日(周三)开学,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9月7日(周一)学生上课。

2. 2020年9月3日(周四)召开中共天津商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2020年第3 次全委(扩大)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通盘考虑、周密安排校内外师生疫情防控和假期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提早讲明规定要求,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动向,切实从严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坚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同时,要充分利用暑假假期,积极谋划新学期工作并补齐年度工作缺项,对冲疫情造成的进度损失。

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及各学院(部)要对教师、留校学生和离校学生做好分类教育管理,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充分关注校外学生居家安全,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全体处级领导干部非必要事项原则上不允许离津;全体教职工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允许出国(境),不参加无意义的会议和培训,原则上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津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保卫处要继续强化校园管理,持续做好校门管理。学生处要对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晨午晚检等制度。后勤处要安排人员定期清理校园,不留任何卫生死角。教学部门要提前安排新学期学生缴费、报到注册和选课等工作,积极谋划新学期线上线下教学。

三、做好假期安全管理等工作

后勤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要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物资供应、设备运行、学生公寓、校园安全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相关问题,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盗等工作,充分保证假期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和校园正常秩序。

四、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完成任务,不得脱岗和空岗。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值班,务必提前向带班校领导请假批准,并在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内中层干部之间安排调换,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暑假中层干部值班表将发布在学校协同办公网OA通知公告中。

各部门、各学院(部)务必安排好暑假值班工作。有学生留校的学院需有领导干部每日在岗带班,辅导员需进学生宿舍值班。

五、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切实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严格执行各项防控工作要求。

1.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学生生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解决假期留校学生遇到的困难。

2.学生处要精心安排,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3.后勤处要妥善安排假期食堂工作,保证师生用餐质量。

4.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和经常触摸的物品、器械定期清洁消毒。

5.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加强协同配合,发现在校师生有发热等症状,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及时科学处置。

六、做好假期防汛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津商大校发﹝2020﹞39号)文件要求,做好设施、物资准备,做好值班值守,确保学校汛期安全稳定。

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杜绝不正之风。

八、其它事项

1.7月8日(周三)前,各学院(部)需完成试卷评阅、成绩登统等工作。

2.7月15日(周三)前,各学院需完成延期答辩、论文成绩录入等工作。

3.暑假期间后勤各服务网点开放时间见后勤处通知。图书馆开馆情况见图书馆通知。校门封闭管理安排见保卫处通知。

4.暑假期间学校收发室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2:00)工作。

5.暑假期间校园网正常使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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