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班招生简章

来源:教务处  作者:赵洪杰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19-04-12 浏览数:

第一条 根据《津商大校发﹝2017﹞94号文》(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机械工程学院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学院卓越工程师试点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我校向2018级在校按理工类招生入学的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在校学生了解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指导思想

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

第四条 培养目标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的思想,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社会和行业需求为导向,通过系统的工程意识、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训练,培养掌握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适应社会及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和设计型工程师人才。

第五条 培养标准

(1)素质培养: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意识。

(2)知识培养:具有从事制冷技术所需要的数理化、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热物理和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掌握扎实的制冷技术理论知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制冷技术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制冷领域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政策法规。

(3)能力培养:具有信息获取和职业发展的能力;具有综合运用所需学科理论解决实际工程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进行产品开发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应对危机和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具有国际合作交流能力。

第六条 培养模式

本科教育(4年制)主要采用“3+1”模式,3年在校学习,累计1年在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企业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习。本科教育第1~3年期间,主要以在校学习为主,其中分不同阶段安排学生到不同企业进行1周至3个月的中短期课程学习或工程实践,其中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专业课教学、专业实验等。本科教育第4年,安排学生在企业进行3个月至1年的专业实习或工程实践,主要以完成毕业设计为任务,毕业设计内容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项目进行。

第七条 招生形式及要求

选拔方式:采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相关科目分数折算、理工科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择优录取。折算科目为英语和数学:

(1)英语: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所占比例50%;

(2)数学: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所占比例50%;

(3)英语、数学折算后综合成绩占最终成绩50%;

(4)理工科基础知识考试20%;

(5)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考核(题库抽题)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英语口语面试等内容,占最终成绩30%。

招生规模:30人(除正常交纳学费外,不额外收取费用)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卓越计划专业负责人组成。机械工程学院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办公室”,成员由学院领导、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科研的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和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相关专业和层次的培养方案、学生日常管理、专业教学和校企合作培养等事项。

第九条 招生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17日

填写《天津商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实验班申请表》,报名表可在机械工程教学办公室(3号实验楼304室)领取或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

咨询电话:26686250黄老师。

(2)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可以参加笔试。笔试名单见机械学院网站。

笔试时间:4月23日晚6:00-7:35;

笔试地点:见当日的4#教学楼门口、3号实验楼304门口公告栏及校园网公告栏;

笔试科目:《理工科基础知识》(高中物理知识为主);

(3)面试

面试名额:根据英语与数学分数折算成绩50%与理工科基础知识考试成绩20%之和,优先确定名次排列在前的学生参加综合能力面试共(150%)45人。

面试时间:4月26日(星期五)晚 18:00 - 21:30;

面试地点:3号实验楼310会议室

(4)录取

将英语与数学折算分数(50%)、理工科基础知识考试(20%)和综合能力面试(30%)三项成绩相加,择优录取。 5月8-10日,录取名单公布在校园网公告栏内。

(5)上课

本学期结束前,学院依据学生录取名单,完成宿舍调整等工作,确保学生正式进入实验班学习。

第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备注说明:

(1)英语: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所占比例50%,主要是指按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内学习了多门外语课程,按加权平均分计算;

(2)数学: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所占比例50%,主要是指按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内学习了多门数学课程,按加权平均分计算;

(3)附件:天津商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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