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9-14 浏览数:

日前,市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津学位〔2017〕6号),批准我校为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这是我校在学科建设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学校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上又迈出坚实一步。

按照规定,一个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在周期内,市学位委员会将按照立项建设规划,对立项建设高校的整体条件及拟申报授权学科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末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高校,将被推荐为下一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前期的申报过程中,学校根据《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遴选工作办法的通知》(津学位[2017]3号)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相关职能处室和学院通力配合、扎实推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申报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天津市专家组评审、市学位委员会审定,我校顺利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学校发展历史中的一次重大机遇,对于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严格对照国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基本条件,充分整合资源、集聚工作合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立项建设,全力实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历史性跨越。